内部稽查

內部稽核

内部稽核

本公司内部稽核为独立单位,直接隶属董事会;除在董事会例行会议报告外,并每月或必要时向董事长报告。

内部稽核规程明订内部稽核覆核公司作业程序的内部控制,并报告该等控制之设计及例行实务作业是否适当及其效果和效率;其范围包涵公司所有作业及其子公司。

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据董事会通过的稽核计画执行,该稽核计画乃依据已辨识之风险拟订,另视需要执行专案稽核或覆核。综合上述一般性稽核及专案的执行提供管理阶层内部控制功能运作状况,并及时提供管理阶层以便其了解已存在或潜在缺失的另外管道。


内部稽核覆核各单位所执行的自行检查,包括检查该作业是否执行并覆核文件以确保执行的品质,并综合自行检查结果,报告董事长及董事会。

本公司内部稽核单位配置专任稽核人员1人。

本公司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依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则」规定,必须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提董事会决议。

内部稽核主管其考评及报酬为每年执行一次,由董事长依本公司「从业人员考绩管理办法」进行考评。

本公司内部稽核人员之资格符合法定之适任条件,并持续进修到达规定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