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制度
根据劳基法提供制度化的休假规定,让同仁可弹性地运用各种假别,保障同仁在工作之余能享有适当、充分的休息权。
保险保障
我们除依法为每位员工投保劳工保险、全民健康保险及每月定期提缴退休金外,更为员工规划各种保险,包括寿险、意外险、医疗险等,以增加员工整体之保障,让同仁在工作时无后顾之忧。
健康护理
我们重视每一位员工的身心健康,每年定期举办员工免费健康检查,并设立健诊中心,由医师及专任厂护为同仁的健康把关,帮助同仁掌握自己的健康状况。
学习发展
我们重视每一位同仁的职涯学习与发展,并系统化地安排员工的训练制度及建立双轨制的晋升管道。
依据员工的工作职责、专业长才、绩效表现等面向规划教育课程,提供员工增进工作技能与知识之通识训练、专业训练、职能训练、管理训练、自我启发等内外训课程。
退休制度与其实施情形
原本公司为照顾员工退休生活,促进劳资关系及增进工作效率,已就每月薪资总额2%提拨退休准备金。嗣后因劳工退休金条例自民国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并采确定提拨制。实施后员工得选择适用「劳动基准法」有关之退休金规定,或适用该条例之退休金制度并保留适用该条例前之工作年资。对适用该条例之员工,本公司每月负担之员工退休金提拨率,不得低于员工每月薪资百分之六。
本公司设有退休管理办法,明订一般同仁与委任经理人退休规定。针对民国九十四年七月一日前到职同仁,仍继续提拨2%旧制退休准备金,并成立劳工退休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待有员工符合劳基法第53条第1~3项及54条第1项规定者,即依法定程序办理。
工作环境与同仁安全保护措施
本公司针对员工工作环境每半年委托劳委会认可之检测机构执行「作业环境测定」,测定内容依现场作业类型而定,并定期将检测结果公布于厂内电子公布栏公告同仁周知。
为确保员工之作业安全,厂区内既有之工作活动由工安单位定期执行稽查工作,对于不符合事项开立稽核缺失并限期改善,无法透过工程控制与行政管理改善之缺失将配发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具,并定期训练人员穿戴与保养方式。厂区内若计划有新增之作业活动时(机台、化学品、施工工程…),需求单位应事先提出内部申请并会同工安单位执行危害分析与风险评估,未经工安单位许可之作业活动不得入厂施做,严格把关以确保同仁之安全。